什么是建筑垃圾?首先建筑垃圾是指建設、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、構筑物等進行建設、拆遷、修繕及居民裝飾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淤泥、廢渣、泥漿及其它廢棄物。長期以來,我國建筑行業都是采用傳統方式施工,原料消耗大,加上管理落后,從而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。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再生利用問題很嚴峻。
隨著建設工程的不斷變化,建筑垃圾產生時間也不確定。雖然在一個比較長的時期內產生的垃圾總量基本是固定的,但事先不能準確預測到產生建筑垃圾點的時間及數量。一方面,缺乏對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,仍然存在著建筑垃圾亂堆、亂倒現象,未對建筑垃圾進行動態監測和分類、統計,導致對建筑垃圾的產生量、處理處置、回填利用等情況缺乏足夠的了解。
另一方面,處理方式落后,通常是未經任何處置就被運到郊外或農村,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,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費,垃圾清運等費用。同時,清運和堆放過程中遺撒的粉塵、灰砂飛揚等問題又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。另外,國家還沒有建立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,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,規定建筑垃圾必須進行分類收集和存放。
我國于1995年11月通過了《城市固體垃圾處理法》,要求產生垃圾的部門必須交納垃圾處理費。但這種收費方法,并不能從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產生的源頭,而且沒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再生利用問題,缺乏建筑垃圾循環利用理念,沒有綜合利用設施。
雖然現在我國已著手進行新型建材的開發和利用,但規模和數量還很有限。如何處理和利用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,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再生利用依然是一個問題。